持有 C1(含)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①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3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 评估论证、 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取得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④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 大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持有 C1(含)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 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 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
(3)具有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或具有大 专及以上非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持有 C1(含)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 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或取得相关职业 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大专及以上相关专
业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含)或相关职业工作 3 年(含)以上。
持有 C1(含)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 8 年(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