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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标准】无人机驾驶员 职业编码 4-99-00-00

日期:2023-07-14

来源:融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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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zt-08

无人机驾驶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 4-99-00-00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无人机驾驶员


1.2职业编码

4-99-00-00


1.3  职业定义

通过远程控制设备,操控无人机完成既定飞行任务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部分高温、低温或存在一定危化品。


1.6  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表达能力和计算能力;有较强的反应能力和较好的分析、判断能力;空间感强;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辨色力正常,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  培训参考学时

五级/初级工12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16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16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10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80标准学时。


1.9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3)军队及武警部队相关兵种退役义务兵。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军队及武警部队退役的下士士官,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5)军队及武警部队退役的中士士官及以上军衔获得人员,或具有公安工作经历5年以上,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军队及武警部队少校军衔(含)以上的退役军人,或具有15年(含)以上公安工作经历,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9.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闭卷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9.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1.9.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 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3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 min。


1.9.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考核在具有相关部门审批的空域,具有安全保障设施及无人机设备、作业条件或模拟作业条件的场地进行;综合评审在标准教室进行。

指导单位: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职业技能教育分会
主办单位:北京华文燕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交所新四板挂牌,代码:100287)
意见反馈:xzyzg2020@sina.com 监督电话:010-82755303
共建单位:河南众望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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