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 4-04-04-01
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1.2职业编码
4-04-04-01
1.3职业定义
从事信息通信网络运行配置管理、性能管理、优化管理和故障排除等工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组织、理解、判断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沟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大学专科毕业(或同等学力)。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取得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线务员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4年(含)以上。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②(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8.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0,且考评人员为3人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以上单数。
1.8.4鉴定时间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9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15min。
1.8.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教室进行;技能考核根据工作要求,在配备有特定通信硬件、软件设备、能模拟通信网络管理工作的场所。